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“十三五”时期的主要成效
(一)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任务完成
蓝天保卫战方面,取消分散燃煤,完成中小燃气(油)锅炉的提标改造,燃煤电厂实现超低排放。完成挥发性有机物(VOCs)治理3262家。实现车用柴油、普通柴油、部分船舶用油“三油并轨”,上海港率先实施船舶低排放控制措施。高污染车辆淘汰、新能源车推广、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等走在全国前列。碧水保卫战方面,完成水源保护区排污口调整。启动苏州河环境综合整治四期工程。落实河湖长制,全市河湖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。净土保卫战方面,完成农用地土壤详查和类别划定,在全国率先完成企业用地基础信息调查,完成南大、桃浦等区域土壤修复试点。垃圾分类攻坚战方面,率先出台生活垃圾分类地方性法规,全程分类体系基本建成。综合整治方面,完成“五违四必”区域整治任务,“五违”集中成片区域基本消除。完成两轮金山地区环境综合整治,区域环境质量明显改善。
(二)环境基础设施能力水平持续提升
完成31座城镇污水厂提标改造和17座污水厂新扩建工程,总处理能力达到840万立方米/日,污泥设施规模突破1000吨干基/日。完成1700余个直排污染源截污纳管、54座雨水泵站截流改造,完成2.1万余处雨污混接改造。实施40.9万户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改造。新增生活垃圾焚烧和湿垃圾集中处理能力1.7万吨/日,无害化处理总能力达到4.2万吨/日。危废焚烧规模达到36.5万吨/年。黄浦江两岸45公里公共空间基本贯通开放,7个郊野公园先后建成开放,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8.5平方米。
(三)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取得明显成效
划定生态保护红线,守牢生态资源环境底线。完成低效建设用地减量66.8平方公里。坚决淘汰“三高”落后产能,累计完成市级产业结构调整项目5908项,产业结构成片调整区域51个,实现铁合金、平板玻璃、皮革鞣制全行业退出。严控煤炭消费总量,。推广新能源汽车42.4万辆,集装箱铁海联运达到26.79万标准箱。推广绿色建筑总面积2.33亿平方米、装配式建筑1.5亿平方米。大力发展绿色生态循环农业。
(四)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不断完善
成立市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,强化对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统筹领导。印发《关于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实施意见》,启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建设工作。修订环境保护、大气污染防治、排水与污水处理等6项地方性法规和建筑垃圾处理等市政府规章,发布9项地方标准。完成全国污染源普查,基本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全覆盖。完成环境税费制度改革。推广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。持续深化长三角区域污染联防联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