秋冬大气污染治理规则变了
方向不变、力度不减是2020年秋冬大气污染治理的基本原则,生态环境部发言人近日在会议中提出,将仍聚焦时间、区域、对象、问题、措施五个施策。与以往不同的是,今年秋冬季是《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》即蓝天保卫战的收官之年,成效几何在此一举。
另外,今年秋冬大气污染治理也是为“十四五”开局的起航之际,在如此“承上启下”的关键之年,我国秋冬大气污染治理也迎来了升级版。
更具体的来看。10月,《长三角地区2020-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(征求意见稿)》和《京津冀及周边地区、汾渭平原2020-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(征求意见稿)》相继发布。
相比2019年,2020版秋冬大气污染治理攻坚方案在目标上发生了很大的改变,不仅在于颗粒物(PM2.5)平均浓度、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减少幅度不同,完成的阶段也由原来的总体目标变为10-12月、1-3月两阶段执行。
从管理的行业数量上,2020年绩效分级指标管理由2019年的15个行业上升到今年的39个行业。除此之外,针对不同的行业,今年也有很大的不同,比如,有些行业由3级A、B、C扩展到4级A、B(含B-)、C、D;部分行业的使用范围更具体,针对的对象更明确;对于分级的减排措施也更加细化。
除此之外,今年秋冬为了避免污染反弹还有哪些需要特别注意呢?
根据相关人员的研究2020年前三季度数据可知,京津冀地区的治理任务更为艰巨,要主要解决重工业行业集聚,能源结构以煤为主的问题;而汾渭平原地区有重化工、劣质煤、河谷带等问题,尤其是煤炭;长三角地区的有机化工、石油炼制较为发达,挥发性有机物排放较大。并且船舶污染排放量较大;珠三角地区的O3污染也在2015-2019年五年间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增长,需要引起重视。